索引号: 113304240025560886/2023-74621 成文日期: 2023-05-30
文件编号: 盐民函〔2023〕28号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海盐县民政局 有效性:

海盐县民政局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0号建议的答复函


  • 发布时间:2023-06-20 15:15
  • 信息来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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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燕代表:

您在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落实社区与行政村工作人员同等保障政策的建议》的建议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社区干部待遇问题一直都是县委、县政府领导关心的问题,近年来,县民政局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改善社区干部的待遇,健全薪酬体系。

一、您在建议中建议参照行政村工作人员待遇制定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标准,切实提高社区干部待遇。针对此情况,县民政局高度重视专职社区工作者待遇保障,注重政策统筹,强化工作指导。2019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盐委办发〔2019〕45号),明确专职社区工作者年平均工资达到我县上一年度公布的县内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1.2倍,并严格要求各镇(街道)将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基础工资待遇按照三岗十八级薪酬体系保障,落实社区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2023年,根据《深化新时代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浙现社办〔2020〕6号),起草了我县《深化新时代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该《意见》对专职社区工作者选优配强、管理考核、关心关爱(包括薪酬待遇、晋升通道等)等予以进一步明确规定,目前已提交县现代社区专班审议。

二、您在建议中建议加大培训力度,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针对此情况,县民政局高度重视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近年来,结合分类分层培训要求,连续3年开展主职干部培训(村社书记履职大比武)、县级社区工作领军人才项目培训、社区新秀项目培训、年轻干部培训、新进专职社区工作者岗前专题培训、持证社工继续教育培训、挂职锻炼等等,共2500余人次参与,同时积极推荐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各类培训和拔尖人才、领军人才和社区新秀遴选活动,共150余人次参与。截至目前,全县当选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1人,省级社区社会工作领军人才2人,市级社区社会工作拔尖人才1人,市级社区社会工作领军人才14人,市级社区新秀6人,市级最美社区工作者3人,县级社区社会工作领军人才78人,县级社区新秀60人。

三、您在建议中建议鼓励专职社区工作者参加职业水平等级考试,提升专业素养,提高社会认同度。自2008年起,我县积极鼓励城乡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和嘉兴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2016年起,连续8年组织开展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实务培训,推出“智社考”APP线上教学,并对于取得国家级社工证书的由县委社工办直接给予高级2000元、中级1000元、初级500元奖励,所在单位给予等额配套奖励。同时对聘用在村、社区工作的社会工作者分别给予每月100元、200元职称补贴。截至目前,我县专职社区工作者中,持有全国社工证295人,持证率43.77%。同时,拓展职业空间与晋升渠道,推出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专项周转事业编制,面向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招录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等“高含金量”政策举措,截至目前,因表现优异直接提拔5人,公务员、事业编制定向招录11人。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或有新的建议请与我们联系,感谢您对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盐县民政局

2023年5月30日

(联系人:宋静悦,联系电话:86186320)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