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045Q/2023-74844 | 成文日期: | 2023-06-13 |
文件编号: | 盐教基〔2023〕62号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教育局 | 有效性: |
【特殊教育】海盐县育才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盐教基〔2023〕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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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相关规定和省市特殊教育2023年工作要求,切实保障每一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益,制定海盐县育才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具有海盐县户籍并持有残疾证的适龄中度智障儿童、少年(轻度智障儿童可到户籍所在地对口学校随班就读;重度及以下且不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适龄儿童,进行送教上门工作)。自理能力较弱的儿童,可申请适当延缓入学。 二、招生条件 (一)入学年龄 1.学前教育段:年满三周岁,截止到 2023年8月31日; 2.义务教育段:小学年满六周岁,截止到 2023年8月31日;初中为2023年小学毕业生; 3.高中一年级:九年义务教育应届毕业的智障学生,有自理能力和一定的认知、动手操作能力和职业发展潜能。 (二)入学原则 持证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按照“先评估后安置”“普通学校优先”“就近就便”“应入尽入”的原则,采用“轻度残障随班就读、中度残障就读海盐县育才学校、重度残障送教上门”的要求,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 (三)其他要求 学前教育段和义务教育段学生,具有基本生活自理能力。 三、招生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7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2.报名地点:海盐县育才学校,海盐县武原镇枣园西路615号。咨询电话:0573-86573393,0573-86573392。 (二)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学生残疾证,学生与其父母的户口簿。 2.预防接种卡,学生医院诊断的智力评估、适应行为评估、言语语言评估、病史检查材料等方面资料(其中自闭症孩子需提供医院出具的自闭症行为评估报告)。 以上材料截止时间为 2023年6月30日。 (三)报名具体要求 1.报名人员(新生及其监护人)进入学校,需佩戴口罩,办好登记手续。报名时,需填写《海盐县育才学校新生入学登记表》。 2.对初审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学校发放入学体检通知单,新生家长凭入学前体检通知单到医院进行健康检查(体检项目见附件)。 (四)评估与录取 海盐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为新生进行能力评估,并提出入学或转学建议。 学校综合各种因素确定新生名单,确定新生入学安置方式,并报海盐县教育局批准。 四、其他事项 为确保学生的健康、安全和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对申请就读学生中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心脏病或其它重大疾病的,报名时,家长必须如实告知,如有意隐瞒,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由学生家长承担;一旦发病需及时就医,康复后凭医院证明复学。如学生发病期间有自伤及致他人伤害的事故,教学安置方式将作相应调整。 附件:体检项目 海盐县教育局 2023年6月13日 体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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