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1412/2023-74827 | 成文日期: | 2023-05-31 |
文件编号: | 盐政办发〔2023〕19号 | 组配分类: | 其他工作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海盐普亿紧固件有限公司等3处为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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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等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对海盐普亿紧固件有限公司、浙江荣阳实业有限公司和海盐凤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现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落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整改 开发区(西塘桥街道)和望海街道要认真履行消防职责,组建督办工作小组,主动约谈、督促海盐普亿紧固件有限公司、浙江荣阳实业有限公司和海盐凤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实施方案,建好微型消防站,确保发现火情后能3分钟内开展灭火;每月要跟踪问效,牵头协调解决在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要在重要时间节点落实死看死守措施保证安全,无法保证安全的,要报请有关部门责令暂时停产停业;逾期未整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报请县政府予以关闭。县经信局等部门要做好本行业消防安全工作;县住建局要做好建设工程消防审批、备案工作;县消防救援大队和专职消防队要做好灭火救援演练;其他部门要积极配合督办单位,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海盐普亿紧固件有限公司、浙江荣阳实业有限公司和海盐凤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2023年8月31日前整改完毕。 二、强化监督,彻底消除重大火灾隐患 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建章立制,从源头管控,未经消防验收、备案的建筑物、场所一律不得投入使用,改变建筑物、场所原消防验收、备案用途的必须重新申报消防验收、备案,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各镇(街道)要尽快建立重大火灾隐患清单,有关部门要跟进处理;不能通过整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要及时撤销原批准,属地镇(街道)报请县政府予以关闭。 三、加大宣传,建立管理长效机制 在整改期间,新闻媒体单位要发挥宣传监督作用,对重大火灾隐患及时进行公告,并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整改过程进行全程跟踪报道。整改结束后由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整改工作进行验收,验收情况纳入县政府2023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逾期未改或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处罚,并纳入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部门联合惩戒。县政府将继续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机制,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坚决消除重大火灾隐患,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附件:海盐普亿紧固件有限公司、浙江荣阳实业有限公司和海盐凤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情况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海盐普亿紧固件有限公司、浙江荣阳实业有限公司和海盐凤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情况 一、海盐普亿紧固件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海盐普亿紧固件有限公司位于海盐县经济开发区海河大道58号,法定代表人:谢建武。该单位共5幢建筑,分别为1#生产车间,地上一层(局部二层),建筑高度9米,建筑面积4508平方米,耐火等级二级,生产火灾危险性为丁类;2#生产车间,地上一层(局部二层),建筑高度9米,建筑面积4508平方米,耐火等级二级,生产火灾危险性为丁类;3#生产车间,地上一层(局部二层),建筑高度10.5米,建筑面积2463.27平方米,耐火等级二级,生产火灾危险性为丁类;4#生产车间,地上一层(局部二层),建筑高度10.5米,建筑面积2463.27平方米,耐火等级二级,生产火灾危险性为丁类;5#生产车间,地上一层,建筑高度10米,建筑面积1250.78平方米,耐火等级二级,生产火灾危险性为丁类。厂区内消防设施有灭火器、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 (二)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 1.4#厂房存储易燃危险品,并在4#厂房东侧二层设置房间住人,属存储易燃危险品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2.1#和2#厂房设置房间住人,属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3.4#厂房食堂使用液化石油气瓶,与其他部位未进行防火分隔; 4.擅自拆除4#厂房一樘防火门,部分防火门配件损坏; 5.3#和4#厂房安全出口被货物堵塞,楼梯间堆放杂物; 6.3#和4#生产车间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 (三)整改措施 1.对4#厂房东侧二层住人房间进行搬离; 2.对1#和2#厂房住人房间进行搬离; 3.对4#厂房食堂液化石油气瓶进行搬离; 4.恢复4#厂房被拆除的防火门,修复损坏的防火门配件; 5.清理3#和4#厂房安全出口和楼梯间内的货物、杂物,保持安全出口和楼梯间畅通; 6.按消防规范和技术标准对3#和4#生产车间消防设施进行设置。 二、浙江荣阳实业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该单位位于海盐县经济开发区新城路111号,法定代表人:门延安。该单位总面积建筑面积22050.27平方米,共2幢建筑。1号楼:钢筋混凝土结构,耐火等级二级,建筑面积10999.25平方米,高23.9米;2号楼:钢筋混凝土结构,耐火等级二级,建筑面积10999.25平方米,高23.9米。厂区内消防设施有灭火器、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二)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 1.楼梯间存在可燃物; 2.防火门配件损坏超过50%;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 4.消控室主机故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5.消防水泵无法正常联动控制; 6.消控室无值班记录,消防水泵房无巡检记录。 (三)整改措施 1.清理楼梯间内存在的可燃物; 2.修复损坏的防火门配件; 3.安排持有消防控制室值班证的人员进行二十四小时值班; 4.对消控室主机进行维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持完好有效; 5.对消防水泵进行维修,保持完好有效; 6.落实人员对消控室值班进行记录,对消防水泵房进行巡检记录。 三、海盐凤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该单位位于海盐县望海街道盐东村4幢,法定代表人:陈万兴。该单位共2幢建筑,建筑1面积为3214.04平方米,整体层数3层,局部4层;建筑2面积约900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厂区内消防设施有灭火器、室内消火栓。 (二)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 1.车间内设置房间住人; 2.车间内缺少安全出口; 3.厂房内设置厨房使用液化石油气瓶; 4.厂房内缺少一部疏散楼梯; 5.车间内缺少疏散指示标志; 6.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整改措施 1.对车间内住宿房间进行搬离; 2.按消防规范和技术标准增设安全出口; 3.对厂房厨房内液化石油气瓶进行搬离; 4.按消防规范和技术标准增设疏散楼梯; 5.按消防规范和技术标准增设疏散指示标志; 6.按规定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