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05 16:12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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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提请公告电庄路(嘉盐线-乐园路)地块征收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盐自然资规征〔2023〕6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同意就你局所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编号:盐征补案〔2023〕第36号)予以公告,请按要求尽快落实。
特此批复。
海盐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