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0573-HY-TY-04(石泉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23年5月23日批准版)批后公布 |
||||||||||||||||||||||||||||||||||||||||||||||||||||||||||||||||||||||||||||||||||||||||||||||||||||||||||||||||||||||||||||||||||||||||||||||||||||||||||||||||||
|
||||||||||||||||||||||||||||||||||||||||||||||||||||||||||||||||||||||||||||||||||||||||||||||||||||||||||||||||||||||||||||||||||||||||||||||||||||||||||||||||||
《海盐0573-HY-TY-04(石泉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已获海盐县人民政府(盐政函〔2023〕67号)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条文的规定,现予以公布。 海盐县通元镇人民政府 2023年05月29日 《海盐0573-HY-TY-04(石泉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北至育才路、杜家桥港,东至石泉大道、三友路,南至525国道及其南侧城镇开发边界,西以城镇开发边界为界(南北中心港西侧沿线),总面积约83.7公顷。 二、用地布局 本单元总用地面积83.7公顷,其中规划城市建设用地63.1公顷,非建设用地20.6公顷。 三、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单元范围内道路等级分为等级公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个等级。 (1)等级公路:525国道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东西向穿越规划单元南部,道路红线宽度为48米。 (2)主干路:一条主干路。育才路东西向穿越规划单元北部,道路红线宽度为24米。 (3)次干路:共四条次干路。金水路位于北街至虎溪街路段道路红线宽度10米,位于北街以北、虎溪街以南路段道路红线宽度13米;富民路道路红线宽度16米;盐石路道路红线宽度16米;石泉大道道路红线宽度16米。 (4)支路:以有机更新的方式对老街区支路系统进行梳理,形成以北街及虎溪街为主街,向南北两侧呈枝状延伸的街巷空间,道路红线宽度为3—13米。工业区支路主要为三友路,富民路以北段道路红线宽度6米,富民路以南段道路红线宽度11米。 四、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规划 (一)社区服务设施 规划单元为新市镇石泉片。共规划1处社区服务中心,配建于金水路与北街交叉口的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内。 (二)教育设施 初级中学:保留现状初级中学,规划学校规模为18班。 小学:保留现状中心小学,规划学校规模为18班。 幼儿园:保留石泉大道与盐石路交叉口东侧12班幼儿园。 (三)医疗卫生设施 保留现状石泉卫生院及畜牧兽医站(其中包括了动物卫生监督所及动物检疫等功能)。 (四)商业服务业设施 保留现状农贸市场及周边商业设置、虎溪街沿线商业;保留石泉大道与525国道交叉口西北侧的一处旅馆用地及一处加油站;保留盐石路南侧的电信营业厅。 位于石泉大道与525国道交叉口西北侧规划一处商业商务综合用地,为工业园区提供配套服务,提升入口形象。 (五)市政公用设施 (1)消防站:消防安全由通元镇区消防站提供服务。 (2)石泉110kV变电所、石泉污水泵站、垃圾转运站位于规划单元范围外部(规划单元的东北侧),育才路沿线。 (3)公共厕所:规划单元共布置4处公共厕所,公共厕所的建筑面积可根据人流密集程度控制在30-75平方米,公厕内应加强无障碍通道和老人、残疾人专用蹲位设施。 五、规划用地平衡表
六、土地使用规划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