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4日-2023年5月31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年产200万件家居产品配件技改项目 | 海盐县沈荡镇南王公路沈荡段777号 | 嘉兴市乐家乐厨具有限公司 | 杭州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为了扩大经营范围,进一步提高企业自身效益,嘉兴市乐家乐厨具有限公司决定投资2000万元,新增租赁嘉兴市百优特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厂房约2000平方米(位于现有项目厂房西侧,与现有项目同在一个厂区内),以铁板、铝板、塑粉、浸塑液等为原材料,经剪裁、冲压、焊接、抛丸、脱脂(碱性)、清洗、硅烷、烘干、喷塑(配套)、浸塑(配套)、固化等技术或工艺,购置自动喷淋喷塑流水线、自动喷淋浸塑流水线、抛丸机、冲压机、剪板机等国产设备,新增年产200万件家居产品配件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形成年产200万件家居产品配件、110万个铁箱的生产规模。 | 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纳入附近雨水管网;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达标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抛丸粉尘经吸尘装置引入布袋除尘装置治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喷塑粉尘通过顶部风机引入两级滤筒除尘装置,经治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固化废气经风机引入1套水喷淋+除水雾+活性炭吸附装置,经治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浸塑废气经风机引入1套水喷淋+除水雾+活性炭吸附装置,经治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对设备加装隔震垫等,设备经减噪隔声;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无 | 公司在建设期、营运期,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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