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属登记征询异议公告(202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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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就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等不动产权属首次登记事项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 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6月12日。如对不动产登记申请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与海盐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电话:86121606)联系,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公告期内无异议的,准予申请人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
房屋权属申请登记情况表
海盐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3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