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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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 王中鹏 通讯员 范林霞 本报讯 5月18日至5月19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分别由副主任田林华、马小平主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江莺,副主任于智勇、崔用龙、胡燕萍、陈峰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副县长胡飞、范正华,县人民法院院长杨爱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震宇以及县监委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两高”联络线地面工程——七沈公路新建工程(海盐沈荡段)的议案、“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全县民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治理工作的报告、海盐县实施机械强农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报告、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县级重大投资建设项目。 会议补选了嘉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事项,并颁发任命书、进行宪法宣誓,任命干部代表还进行了表态发言。 会前,与会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