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元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通元镇良贤村家宴中心装修物资采购项目的批复

通政〔2023〕76号

  • 发布时间: 2023- 05- 22 16: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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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通元镇良贤股份经济合作社:

你单位《关于申请通元镇良贤村家宴中心装修物资采购项目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通元镇良贤村家宴中心装修物资采购项目

二、项目主要内容

本项目位于通元镇良贤村,项目主要对良贤村家宴中心进行提升以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采购等。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169万元,所需资金由你单位全额自筹解决。

四、项目实施单位

海盐县通元镇良贤股份经济合作社。

请据此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非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其他事项请按照规定程序与相关部门联系办理。

特此批复。

海盐县通元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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