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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浙江大道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工业机器人关键功能部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19 11 : 1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9日-2023年5月26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污染防治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

年产100万套工业机器人关键功能部件技改项目

嘉兴市海盐县澉浦镇长墙山工业园区鱼跃路188号

浙江大道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恒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大道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工业机器人关键功能部件生产的企业,企业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并结合自身实际发展需求,决定再投资5800万元,利用现有厂区内的闲置厂房,引进具有国内先进技术水平设备,购置球化退火炉、拉丝机等国产设备,实施新增年产100万套工业机器人关键功能部件技改项目。项目已报海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

采用雨污分流排水系统,雨水经管网直接排放,生产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相关标准后后70%以上回用,其余与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纳入污水管网;抛丸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处理后并入现有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储罐小呼吸废气经收集后与酸洗线酸雾废气一并经过二级碱喷淋处理后并入现有DA003排气筒高空排放;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经收集后并入现有DA004排气筒高空排放,本项目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其中能使NOx排放浓度控制在30 mg/m3以下;退火炉及气体发生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一并通过20 m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机械设备噪声经过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能够保证厂界达标。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各种污染物须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建设单位将切实落实各项环保资金,并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