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浙江多摩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00吨改性工程材料建设项目(“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降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时间: 2023- 05- 18 08: 45
  •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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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8日-2023年5月25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污染防治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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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0000吨改性工程材料建设项目

海盐县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海湾大道西侧,博丽科技东侧地块内厂房

浙江多摩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盛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多摩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决定投资14131万元(折合2174万美元),租用海盐滨海工业建设有限公司位于海盐县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海湾大道西侧,博丽科技东侧地块内厂房,项目主要采用尼龙切片、高温尼龙、锦纶聚合纤维、塑料薄膜、玻纤、色母、阻燃剂、稳定剂、填料、碳纤等原辅材料,经过进料、熔融挤出、切粒、包装、搅拌等工艺,引进具有先进水平的纤维切割机、挤出机、粉碎机、添加剂喂料机、全自动包装码垛机、混料罐等设备,购置螺旋提升机、振动筛、半自动包装机、成品搅拌罐、原材料输送系统、冷冻机、空压机、环保设备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40000吨高性能改性工程材料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高浓度生产废水进入高浓度废水处理系统、低浓度生产废水进入低浓度废水处理系统、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纳入附近管网。本项目切段粉碎、混料、投料、搅拌混合等工序均在密闭设备内进行,采用气力输送至下一工序,实验室投料工艺采用实验室密闭,投料口安装吸风罩的方式。所有颗粒物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器除尘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本项目挤出线采用一体化设备,熔融挤出工序中少量游离单体废气产生,经由挤出机自然排气口、真空脱气口、挤出模头及冷却水槽排出。挤出机自然排气口与真空脱气口均管道直连集气;模头采用密闭方式,同时采用高效集气罩收集废气;冷却段密闭,废气管道直连集气,整体收集效率不低于95%。收集后的有机废气经“预喷淋+水喷淋+文丘里管+除湿器+活性炭”工艺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2排放。

实验室注塑机试验有机废气经实验室整体密闭收集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3排放。危险固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