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关于公开遴选创业培训承训机构的公告


  • 发布时间: 2023- 05- 16 16: 45
  • 信息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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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县创业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劳动者创业能力,根据全省人力社保系统推进返乡入乡合作创业工作要求和《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盐政发〔2019〕13号)、《海盐县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加快引育“共同富裕”匠才队伍的实施办法(试行)》(盐委办发〔2023〕16号)等文件精神,公开遴选承接我县创业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依法设立,具备法人资格,取得法人登记证书。

2.有稳定的培训场所,培训场所面积、设施配备能满足培训教学需要,且保证培训质量。

3.有专(兼)职创业培训教师3名(含)以上,其中自有专职教师不少于2人,兼职教师能够保证按课程计划进行授课。专兼职教师均应具备相关部门认可的创业培训教师资格,或在相关专业(领域)方面有相当的知识水平和教学能力。

4.具备与创业培训项目相匹配的创业培训(实训、模拟实践)教材和课程。创业培训机构根据培训项目自行开发编制的培训教材和课程,须经市人力社保部门召集专家审定并备案。

5.创业培训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按照教程进行培训教学,日常管理规范有序。

二、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

(二)受理申报材料;

(三)组织专家遴选;

(四)公布遴选结果。

三、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一)《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培训场所面积,专用教室,设施设备等硬件清册;

(三)专兼职教师聘书、专职教师社保证明、相应项目的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技术职称证书;

(四)申报项目培训方案、教材、课程表和考试方案等相关资料;

(五)相关教学管理制度;

(六)创业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

四、资料提交截止时间和提交地点

(一)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17时;

(二)资料提交地点:海盐县政务服务中心537办公室(海盐县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五、遴选原则和遴选结果公布方式

创业培训承训机构遴选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遴选结果在海盐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发布。

六、其他相关事项

(一)申请遴选的培训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提交的材料应当齐全、真实、准确,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作放弃。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承训机构资格。

(二)联系人:俞丽峰     联系电话:86033630

附件:创业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

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6日


创业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

培训机构名称(盖章)


培训机构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专业领域


培训机构简介

可另附

培训方案

可另附

培训师资情况

可另附

场地及设施设备情况

可另附

教学制度情况

可另附

遴选结果


 

 


信息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