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海盐县通元镇2023年三友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通政〔2023〕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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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通元镇三友股份经济合作社: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实施海盐县通元镇2023年三友村土地整治项目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盐县通元镇2023年三友村土地整治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位于通元镇三友村,对4个拆旧地块内农村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进行复垦,面积约1.489公顷;对19个区块内荒废园地、坑塘水面等进行治理、平整,面积约4.6556公顷。 三、项目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约 94.2037万元,所需资金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四、项目实施单位 海盐县通元镇三友股份经济合作社。 五、项目建设周期 45日历天。 请据此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相关规定,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其他事项请按照规定程序与相关部门联系办理。 特此批复。 海盐县通元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