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元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通元镇2023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通政〔2023〕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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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通元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建设通元镇2023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通元镇2023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二、项目建设规模的内容 本工程针对通元镇境内纳入公路统计年报里程的128.9公里农村公路(含县道、乡道、村道及沿线安全设施、绿化等附属设施)进行养护,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海盐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开展养护工作,保持路基稳定、路面平整、路肩整洁、排水畅通、构造物和沿线各类设施完好、绿化美观、行车安全畅通,确保全镇农村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2、对急弯、陡坡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按照相关标准设置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农村公路交通中断或者严重损害时,组织抢修尽快恢复通行。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250万元,所需资金由你公司全额自筹解决。 四、项目实施单位 海盐县通元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五、建设工期 12个月。 请据此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非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其他事项请按照规定程序与相关部门联系办理。 特此批复。 海盐县通元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