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002556045Q/2023-74455 成文日期: 2023-04-26
文件编号: 盐教基〔2023〕39号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县教育局 有效性:

海盐县教育局关于认定海盐县启航幼儿园为海盐县第十批普惠性(公益性)幼儿园的通知

盐教基〔2023〕39号

  • 发布时间: 2023-04-26 10: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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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幼儿园:

根据海盐县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关于印发海盐县普惠性(公益性)幼儿园认定办法的通知》(盐教普〔2015〕180号)和《海盐县启航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经幼儿园申报,我局审核,决定认定海盐县启航幼儿园为海盐县第十批普惠性(公益性)幼儿园。

希望被认定的幼儿园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继续执行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普惠性(公益性)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标准,落实普惠性(公益性)幼儿园相关要求和承诺,严格按照《海盐县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盐教〔2016〕11号)的规定使用政府补助经费,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不断提高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


海盐县教育局

2023年4月26日


信息来源: 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