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元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通元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室内展陈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通政〔2023〕27号

  • 发布时间: 2023- 03- 20 15: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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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通元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实施通元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室内展陈项目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通元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室内展陈项目

二、项目主要内容

本工程位于通元镇,主要对人大代表联络站展厅、会议室、档案室、阅览区、接待区及其他区域室内展陈设施、设备进行安装,面积约360平方米。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84万元,所需资金由你公司全额自筹解决。

四、项目实施单位

海盐县通元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五、服务期

2个月。

请据此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非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其他事项请按照规定程序与相关部门联系办理。

特此批复。

海盐县通元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4日


信息来源: 通元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