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5957856940/2023-67651 成文日期: 2023-03-13
文件编号: 盐执法〔2023〕12号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县综合执法局 有效性:

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计划

盐执法〔2023〕12号

  • 发布时间: 2023-03-16 15: 17
  • 信息来源: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 浏览次数:
  • 打印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县级普法责任单位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盐普法办〔2023〕1号)和《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我局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和责任清单,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构建我局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社会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和全体公民学法用法。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全面推进实施国家、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加快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法治建设为中心,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为根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全局中心工作,根据公众对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知识的实际需要,结合法治海盐建设的新进展,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法治化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促使公众的法治素养进一步提高。

三、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在全局、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法律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捍卫宪法尊严,树立法律权威,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以“八五”普法启动之年为契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共性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中,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宣传阵地、载体作用,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走深走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切实转化为推进法治海盐建设的动力。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参与“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组织落实好本年度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工作。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围绕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筹办,贯彻落实《浙江省第19届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精神,抓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

3.结合工作实际,对照“八五”规划提出的关于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重点任务,尤其是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专项行动的具体要求,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我局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全过程,运积极用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开展工作,同时抓好普法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强化以案释法工作,做好“双普”基地的培育工作,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4.做好本单位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的学法工作。将《国家安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等年度重点热点法律法规列入2023年度普法学法重要内容,并组织开展学习宣讲。

5.党委(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全体国家工作人员学法不少于6次。

6.做好“法小督”每日一答和法律知识考试。

7.各中队、科室、中心配合、协助局法制科开展普法活动,定期将普法活动照片报送至局法制科(同步报送局办公室存档),各中队、科室、中心每季度报送照片两张以上,照片像素不低于1.5M,并备注时间、地点、内容、开展形式。

五、法治宣传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

责任清单

法制科

1.增强宪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弘扬法治精神,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做好宪法实施案例宣传;组织参与“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

2.开展法治教育和培训,组织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浙江省综合执法条例、浙江省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等以及与综合执法划转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年开展教育培训不少于4次。

3.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及时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法律法规和案(事)件进行解读,发布典型案例,建立案例库,培育富有特色的以案普法品牌。

4.挖掘一批优秀公职律师和执法办案专家,培育优秀普法工作室、普法志愿者、普法项目、普法讲师团。

政治处

1.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基层党组织学习重要内容,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

2.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学法用法,领导班子集体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做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

3.开展系统内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和培训;组织公务员云课堂学法用法;全体国家工作人员学法不少于6次。

办公室

1.学习宣传与政府行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2.加强以案释法平台建设,积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和新媒体平台等定期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3.开展综合执法领域重要法治成果推广宣传。

4.加强户外宣传栏后续维护更新。

指挥中心

 

1.组织学习宣传《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在受理投诉举报、信访接待中实现法治宣传告知全覆盖,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投诉举报问题、破解难题。

财务装备科

1.组织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财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2.保障“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经费。

改革协调科

1.做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2.开展“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有关法律、法规专题宣传教育。围绕深化基层综合执法平台工作,把普法宣传融入基层治理全科网格。

城乡综合管理科

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监管和各类专项行动时,同步开展普法活动,做好垃圾。

直属一中队

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时,同步开展普法活动,做好野生动物保护等宣传。

直属二中队

1、开展对市容管理领域等各类专项行动时,同步开展普法活动,做好文明养犬等宣传。

2.充分利用城管驿站作为户外公益普法宣传阵地进行普法宣传

 

各中队

 

1.制定中队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实现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做好台账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2.加强法治教育与培训,全年开展法治教育与培训不少于4次,做好宣传落实。

3.把普法宣传融入基层治理全科网格,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过程中,积极宣传与执法行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4.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在开展各类专项行动时,同步开展普法活动,加强户外公益普法宣传阵地建设。



信息来源: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