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5日-2023年3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年产200万平方米蜂窝装饰板技改项目 |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百步镇五丰工业园区 | 浙江先超大装家建材有限公司 | 杭州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1510万元,选址于海盐县百步镇五丰工业园区,租赁嘉兴市先超塑胶品有限公司闲置厂房约4800平方米,以铝卷、木岩板基材、装饰膜、粘合剂等为原材料,经压花、分切、淋胶、复合、铝蜂窝芯拉伸、切角、折弯、覆膜、修边、包覆、印刷等技术或工艺,购置蜂窝网生产线、冷压机、全自动淋胶线、包覆生产线、丝网印刷生产线等国产设备。本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200万平方米蜂窝装饰板的生产规模。 | 厂区内排水实行雨污分流;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由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杭州湾。印刷设备上方设置包围型集气罩,印刷等废气经收集后引入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推台锯工作区上方设置包围型集气罩,修边粉尘收集后引入设备配套的布袋除尘装置,经治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机械设备噪声经过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无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