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海盐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
||
|
||
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在中国海盐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海盐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征集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用好互动交流平台,认真做好民意征集工作。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