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8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年产10万套智能卫浴产品及3500套智能健身镜建设项目 |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望海街道钱家路226号2幢2楼 | 浙江希奥实业有限公司 | 浙江恒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希奥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6月,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望海街道钱家路226号2幢2楼。根据市场需求及企业发展方向,浙江希奥实业有限公司拟投资1844万美元,租用丰澜实业(海盐)有限公司14472.68 m2厂房,购置吸塑成型机、浇筑成型线、喷纤设备、水性喷涂生产线、自动切边机、电脑雕刻机等国产设备,实施年产10万套智能卫浴产品及3500套智能健身镜建设项目。项目主要以亚克力板材、铝合金、不饱和聚酯树脂、石粉、玻璃纤维、抛光蜡、水性漆为主要材料,采用吸塑成型(或浇筑成型)、切割、喷纤、固化、裁边、打磨、抛光打蜡、喷漆、烘干、组装等技术或工艺,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万套智能卫浴产品及3500套智能健身镜的生产能力,产品具有智能、美观等特点,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13000万元,利税1603万元。 | 厂区内做好排水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租赁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混合搅拌、喷纤、固化、浇筑工序产生的苯乙烯和投料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 m排气筒(DA001)排放;切割、裁边、打磨、抛光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 m排气筒(DA002)排放;喷漆及烘干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 m排气筒(DA003)排放。机械设备噪声经过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无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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