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实施沈荡镇彭城佳苑安置小区工程实体检测项目的批复
沈政项〔20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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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古镇开发有限公司: 沈荡镇彭城佳苑安置小区工程实体检测项目已通过政府投资项目一事一议审议。经研究,同意实施沈荡镇彭城佳苑安置小区工程实体检测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沈荡镇彭城佳苑安置小区工程实体检测项目。 二、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沈荡镇,建设内容为沈荡镇彭城佳苑安置小区工程实体检测。 三、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50万元,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解决。 四、 招标方式 非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 五、 项目业主 海盐县古镇开发有限公司。 六、 建设工期 730日历天。 请据此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相关规定,项目 实施中涉及的其他事项请联系相关部门办理。 此复。 海盐县沈荡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