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221M/2023-00427 | 成文日期: | 2023-02-07 |
文件编号: | 组配分类: | 单位工作职责 | |
发布机构: | 海盐县水利局 | 有效性: |
海盐县水利局工作职责(20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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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水利发展综合规划工作。拟订全县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水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全县主要江河湖泊的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协调区域内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影响评价制度,组织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农村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水利资金和省、市、县级财政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组织开展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组织、监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管理指导水文工作。负责全县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县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工作。开展和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主要江河、水库、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开展、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滩涂资源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滩涂围垦的治理和开发工作。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水利工程运行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水利建设与运行管理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水利行业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负责城防、海塘运行管理。组织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镇(街道)水利工程建设。按分工负责水利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圩区防洪排涝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 (十一)组织开展负责河长制办公室相关工作。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教育和合作交流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科技推广及合作交流。贯彻执行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并监督实施。开展水利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主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指导组织实施县城核心区城市防洪排涝工作,负责县管海塘防汛防台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台风暴潮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制定水旱灾害防御水利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坚持建管并重,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坚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动水利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推动水利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水利现代化。
机构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朝阳西路186号
岗位责任人:
孙勤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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