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实施通北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采购的批复
通政〔2023〕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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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通元镇通北股份经济合作社: 你单位《关于实施通北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采购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工程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通北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通元镇通北村全区域内涉及的25个承包小组共700户房屋周边、村道两侧、河浜四周、田间等环境综合整治。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涉及农户700户,环境综合整治最高单价260元/户,共计18.2万元。 资金来源:村集体自筹。 四、项目建设主体: 海盐县通元镇通北股份经济合作社 五、建设周期: 自采购合同签订完成日起1个年度。 请据此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规定,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其他事项请按规定与相关部门联系办理。 海盐县通元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