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307456360T/2023-00226 | 成文日期: | 2023-02-17 |
文件编号: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管局 | 有效性: |
依职权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决定公告(望海2023.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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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名称:海盐县武原镇恒欣制衣厂等104家个体工商户(名单附后) 经查, 你因2021年未参加个体工商户年报,且无正当理由,经催办拒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注销你已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登记,未缴回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本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海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海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