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海盐县提升住宅品质规划设计指引及设计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 发布时间: 2023- 12- 05 14: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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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31日至12月1日,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海盐县人民政府网站对《海盐县提升住宅品质规划设计指引及设计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现将征求意见情况公布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征求意见情况共收到有效反馈一条,内容如下:

要求在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公共食堂。

二、针对上述建议的反馈情况

不予采纳。

原因:规划要求住宅小区均设置公共管理用房,实际使用过程中,建议管理单位根据需要在大中型住宅区建设公共食堂,以服务老人为主。

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用好互动交流平台,坚持便于群众知情、便于群众广泛参与、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努力拓宽征集渠道、丰富征集形式,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

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5日

 相关链接: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征求《海盐县提升住宅品质规划设计指引及设计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信息来源: 县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