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213T/2023-76767 | 成文日期: | 2023-12-29 |
文件编号: | 组配分类: | 环境保护监管 | |
发布机构: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有效性: |
拟对嘉兴蓝巨星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只智能红外线灯泡异地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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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8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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