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对《海盐县于城镇小型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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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2月14日,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在中国海盐门户网站就《海盐县于城镇小型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建议。今后我们将继续拓宽渠道,认真做好民意征集工作。 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1日 相关链接: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求《海盐县于城镇小型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