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浙江云尚广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平方米集成墙面及100万米线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时间: 2023- 11- 28 14: 20
  •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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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2月5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污染防治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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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500万平方米集成墙面及100万米线条建设项目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澉浦镇六青路188号2-4号楼

浙江云尚广新材料有限公司

杭州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约2870万元,选址于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澉浦镇六青路188号2-4号楼,租用浙江云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及厂房,厂区占地面积约14316.00m2,厂房建筑面积约25736.25m2,以竹木纤维粉、无机纳米碳酸钙、聚氯乙烯树脂粉、保护膜、油性上光油、水性上光油、油性胶水、水性胶水为主要原辅材料,经投料、混料、挤出、冷却、上光、固化、晾干、覆膜、检验、包装等技术或工艺,购置混料机、自动配料系统、挤出生产线、冷却塔、印花上光机、覆膜机、塑封机等国产设备,形成年产1500万平方米集成墙面及100万米线条的生产能力。

厂区内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间接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混料机设置于单独的配料间内,配料间工作时紧闭房门;混料机的投料口、排气口等粉尘产生点上方设置集气罩,使配料间内保持微负压;粉尘经风机引入3套布袋除尘装置,经治理后通过3个15m排气筒(DA001、DA002、DA003)高空排放;在挤出生产线出料口、真空泵上方,印花上光机上光固化段上方,晾干间顶部,覆膜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风机引入3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经治理后通过3个15m排气筒(DA004、DA005、DA006)高空排放。机械设备噪声经过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