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现将下列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登记申请审核情况进行公告征询异议,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百步自然资源所提交异议的书面材料,据以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即准予办理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登记。 联系地址:百步自然资源所 联系电话:86779625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0日
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