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海盐县夏季汽车促消费活动补贴兑现公示 |
||
|
||
根据《海盐县贯彻《浙江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承接落实方案》(盐政发〔2023〕10号)、《关于印发2023年海盐县夏季汽车促消费活动方案的通知》(盐商务〔2023〕18号)等文件规定,经消费者和汽车销售企业申报、镇(街道)及主管部门审核、第三方审计机构初审等程序,2023年海盐县夏季汽车促消费活动初步认定1590辆车购车消费者(含企业)符合本次活动补贴要求,9辆车购车消费者(含企业)不符合本次活动补贴要求,共拟补贴金额644.5万元(详见附表),拟根据方案并通过县财政扶持服务业专项资金联审会议后统一结算给消费者。现向社会公示,征询消费者(含企业)及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以书面、电话、来访等方式向县商务局反映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反映问题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12日。 公示受理部门:海盐县商务局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勤俭南路130号 邮编 314300 受理电话:0573-86023009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联系人:何先生 附件:
海盐县商务局 2023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