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0573-HY-GP-08(长青路工业园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23年10月26日批准版)批后公布


  • 发布时间: 2023-11-02 14: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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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盐0573-HY-GP-08(长青路工业园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已获海盐县人民政府(盐政函〔2023〕184号)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条文的规定,现予以公布。

 

海盐县澉浦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 02 日


《海盐0573-HY-GP-08(长青路工业园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由规划一路、长山河、翁金线、河道围合而成,总用地为44.86公顷。

二、规划内容

(一)规划定位:高标准工业园区。

(二)用地方案:

在尊重现状基础上,结合开发边界适当进行优化:

范围内以工矿用地为主,沿长青路以东布置,用地面积17.03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57.25%;其次为留白用地,用地面积5.99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20.13%,沿长青路以西布置。其余规划商业设施用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供水用地等。

(三)道路交通规划:

范围内由公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级组成,配建社会停车场2处。

三、规划用地平衡表

用地类别

类别名称

用地面积(公顷)

占建设用地比例(%)

09

B

商业服务业用地

1.24

4.15%

其中

0901

B1

商业设施用地

1.24

4.15%

10

工矿用地

17.03

57.25%

其中

10010102/100102

M1/M2

一般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

2.13

7.15%

100102

M2

二类工业用地

14.9

50.10%

12

交通运输用地

4.33

14.58%

其中

1207

S2

城镇道路用地

4.33

14.58%

13

U

公用设施用地

0.2

0.67%

其中

1301

U11

供水用地

0.2

0.67%

14

G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0.96

3.22%

其中

 

1401

G1

公园绿地

0.38

1.98%

1402

G2

防护绿地

0.58

1.95%

16

X

留白用地

5.99

20.13%

其中

1601

X1

城镇留白用地

5.99

20.13%

建设用地面积

29.75

100.00%

01

E2

耕地

1.31

02

园地

2.18

03

林地

2.35

17

E1

陆地水域(不含桥下面积)

9.27

非建设用地面积

15.11

总用地面积

44.86

四、土地使用规划图



信息来源: 澉浦镇(南北湖风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