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小学2024年新教师第一批招聘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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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盐县教育局2024年第一批教师招聘公告》精神,针对我校教师需求的实际情况,经县有关部门核准,现将2024年新教师第一批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2024年新教师第一批招聘共计2人,具体专业、人数及要求见下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18日及以后出生); 4.所学专业符合招聘专业要求。 (二)专业条件 应聘人员还须满足下列专业条件之一: 1.专业对口的2023、2024年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或本科毕业于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时间应为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且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师教育学院2024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学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专业对口的2024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达到如下条件的:大学本科期间学年度获得校级1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2次三等奖学金,每学年限计1次; (三)说明 1.对符合上述“专业条件”之一的报名对象户籍不限,教师资格证不作要求(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否则届时将解除聘用合同); 2.本科毕业生报考岗位应与专业要求相一致,小学教育、艺术教育可以按照侧重方向报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报考岗位应与专业要求相一致或相近相关; 3.符合“专业条件”第1、2条学历条件的考生,在报考初中和小学教师岗位时,专业要求可作适当放宽,原则上文科类的可以报考语文、英语、社会,理科类的可以报考数学、科学(体育及艺术类专业毕业生不在以上放宽范围,浙江等实行新高考的,可参考选考科目),据此报考的应提供高考地教育局出具的系文科生或者理科生的证明。 三、招聘的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是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 赴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具体事项 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8日(周六)9:00—12:00; 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东体育场(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注:每位考生最多可报三个志愿(限同一学段同一学科) 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时间:2023年11月18日(周六)14:30; 地点: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丹光西路518号)。 (二)面试 时间:2023年11月19日(周日)7:30; 地点: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丹光西路518号)。 招聘程序和聘用办法 (一)报名初审 报名时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①报名表1份(见附件); 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 ③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是否师范类的证明; ④研究生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⑤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⑥各类获奖证书原件; ⑦其他根据职位要求需要提供的材料。 材料②—⑥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网上预报名人员也须凭上述材料到浙师大现场报名,进行考试确认。 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考试须知”。报考人员在报考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项目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学校体育教练员除外)。 1.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5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主要通过指定内容备课和上课来进行。 在报考相应学段教材中选取。要求:备课在1小时之内完成,上微型课10分钟,主要采用考生向评委上课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所有岗位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综合成绩。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面试成绩再相等,再组织第二轮面试考核,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不聘用的,可以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考察合格后,按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七天(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试聘期,试聘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可解除聘用合同。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在海盐县教育系统的服务期须不少于五年,享受人才招引政策的按相关文件执行(最高可给予35万元购房补助和每年1.8万租房补助)。 五、其它事项 1.教育局组宣人事科和纪检组参与学校招聘考核,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2.未尽事宜,见《海盐县教育局2024年第一批教师招聘公告》。 3.联系方式:舒老师 0573-861275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