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467P/2023-76475 | 成文日期: | 2023-11-17 |
文件编号: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 | 县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关于《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盐人社监询字〔2023〕75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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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雅市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接工人投诉反映,你公司承包的易尔拓工具(嘉兴)有限公司新建厂房项目拖欠工资,鉴于我局工作人员多次联系你公司法定代表人拒不接受配合调查,我局依法向你公司下达《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盐人社监询字[2023]75号,依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有关规定,我局通过公告方式送达你公司,同时我局向你公司注册地址邮寄送达一份。请你公司按要求接受询问调查并提供相关资料。本公告期限为10日,公告期限届满视为送达。若你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询问调查并提供相关资料的,依据《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我局将根据投诉人提供的材料认定事实,并责令你公司限期支付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