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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三坚持”措施扎实推进《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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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4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后的条例聚焦安全生产管理重点难点,充分体现了浙江特色元素,将行之有效的创新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推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自今年3月1日条例实施以来,海盐县通过“三坚持”措施,持续推进《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贯彻落实,不断完善我县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建设,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坚持组织培训,提升履职效能。条例公布后,县应急局第一时间制作PPT课件,印制条例单行本2000余份,组织全体应急管理干部开展学习,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作为重点学法议题,2022年12月,局主要领导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进行了新《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课件讲解和宣贯。2023年1月,在全县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暨县安委会一季度例会上,在会前播放了条例课件PPT及相关警示教育案例开展宣贯,并在会上发放条例单行本等学习资料。4月7日下午,我局专题召开全体应急管理执法人员培训会,特邀请局法律顾问、浙江海赛律师事务所马洪培律师为全局执法人员以及各镇(街道)应急管理执法人员作专题授课,解读了新修订的《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并结合实际以案说法。在其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会议上,也充分开展宣贯工作和资料发放,充分扩大宣贯面。 二是坚持多种方式,提高宣贯力度。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多种形式普及条例有关知识。同时,主动对接本地安全培训机构,指导优化培训课程,将条例纳入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等人员的培训内容,并针对新旧条例的区别进行详细解读,目前已累计对6个班,对1165名学员开展专题培训。 三是坚持“执法+普法”并进,推动条例落实。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把条例学习与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要求执法人员在正确理解条例的基本原则、熟悉具体制度的基础上,准确把握要点,提高实际运用水平,真正用条例去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日常执法检查中,面对面将条例单行本送至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手中,督促企业相关人员加强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