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盐县创建“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盐政办发〔2023〕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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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盐县创建“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盐县创建“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根据《浙江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浙政办发〔2022〕61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医药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紧扣综合改革和示范两个关键环节,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促进中医药和现代科学相结合,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在中医药综合改革中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中医药优质、均衡、共享的“海盐样板”。 二、建设目标 加快解决发展中的中西医差距、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更加注重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特色优势发挥、优质资源有效扩容和均衡布局,创造性、系统性答好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标准题和特色卷,着力成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排头兵,高标准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至2025年,高质量推进中医药综合治理、特色服务、科技创新、人才培育、产业发展、文化传播等领域综合改革取得标志性成果。
三、重点任务 充分挖掘与发挥中医智能化的先发优势,以中医药数字化改革为抓手,借助大数据、中医智能辅助开方系统等信息技术,重点围绕中医药服务模式、中医药数字化改革、中医药特色学科建设等改革主题,进行多层面、多领域的中医药综合改革。 (一)全面提升中医药综合治理能力 1.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县委县政府在中医药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政府议事日程,强化政府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健全中医药工作领导机制,推动建立分工明确、配合密切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分解工作责任。健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管理工作,加强对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管理,不断深化县中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强化党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全面领导,县中医院利用搬迁契机不断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做好中医药发展规划、标准制定、质量管理等工作,将我县基层中医药服务打造成网络健全、设施设备完善、人员配备合理、管理规范、中医药防治康养融合发展的完整体系。(责任部门: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卫生健康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创新中医药多元化投入机制。提高财政支持力度,设立中医药财政专项,保障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建立我县基层中医药工作投入机制,统筹安排并逐步加大中医药财政投入,主要用于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中医药人才引育、重点学科(专科)建设、科研创新、文化推广等工作,中医药事业经费占卫生健康经费的15%以上,并逐年提高。支持县中医院以建设具有鲜明中医药特色的现代综合性中医院为目标,补齐发展短板。鼓励开展以中医药技术为主要的诊疗方法(中医药治疗费用占住院治疗费用比例≥60%)。激励基层为群众提供更加丰富“简便廉验”的中医适宜技术,推动县域中医药公共服务均等化。到2025年,县中医院搬入县人民医院现址,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水平,建成中医药特色显著的医康养中心,基层门诊中医适宜技术服务占比5%以上,继续实施各医疗机构门诊中医非药物治疗按10元/人次予以补助。(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卫生健康局) 3.改革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落实中医药服务价格定期动态调整机制。建设基于品质分级标准的中药饮片优质优价体系,按上级精神将疗效和价格成本有优势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和“互联网+”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积极执行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比例、控费与医保支付挂钩的正向激励政策,促进更广泛开展中医药特色服务,全面实行住院DRGs支付改革。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配方颗粒、中药制剂纳入医保支付,更好满足群众中药治疗需要,提高中药产品市场竞争力。(责任部门: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二)全面打造“数智国医”海盐样板 4.构建县域中医药智能医联体服务新体系。不断优化信息化建设,完成中医电子病历系统标准化改造,不断推进“中医处方一件事”标准化建设,拓展中医应用场景。深度开展“数智国医”病历处方数据收集,挖掘具有海盐代表、可传承的中医药数据库和学术流派。健全以县中医院为龙头、县级专科医院为重要力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为支撑和卫生服务站(卫生室)为基础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同时鼓励社会办医参与。到2025年,县中医院电子病历达到4级。(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政务数据办) 5.创新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新模式。加快互联网中医药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中医医疗流程再造和服务迭代升级,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中医药信息互联互通共享。迭代升级智慧共享中药房,引进现代化先进设备、现代中药煎制智能化煎制系统,实现全数字化中药饮片处方调制。加强基层中医远程中医诊疗、人工智慧诊断等应用,提升基层中医服务能力。(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政务数据办) 6.培育中医药数字健康服务新业态。优化“数智国医”迭代升级,完善线上复诊、医保结算、中药处方流转等功能,建设中医健康处方推送、自我中医养生健康管理等特色应用,扩大居民体验感,提升居民满意度。加大人群中医药大数据分析,探索建设社区中医诊断系统,根据时令、节气、真实的发病情况等动态指导群众疾病预防、健康保健,大力发展药膳等新型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到2025年,新增“数智国医”互联网应用场景5个。(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商务局、县政务数据办) (三)全面优化中医药特色服务布局 7.建设中医药特色服务中心。全面实施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首位战略,加强与上海龙华医院、浙江省立同德医院等医院的中医药项目合作,打造具有鲜明中医特色的现代化综合性中医医院,建设富有中医特色的养生、预防、保健、诊疗、康复、护理为一体的中医康养中心。加强中医疫病防治和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县中医院肺病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感染科等重点专科建设,提升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鼓励医疗机构深度研发疗效确切的中药传统制剂和专科特色制剂。到2025年,县中医院院内制剂3项以上。(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8.优化县域中医药优质资源均衡配置。优化县级中医医院中医专科建设布局,开展“6+4+1”服务能力建设,即县中医院建成6个以上特色专科、4个以上重点专科和1个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提升中医服务骨干支撑力。公立综合性医院、妇幼保健院设立中医病区和中医综合治疗区,重点建设中西医结合特色专科,各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建成1个中医特色专科、专病门诊。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健康养老、生长发育等领域的优势,擦亮“健康在盐”“颐养在盐”品牌。(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 9.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效能。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以开展“治未病”“一老一少”“慢病中医药服务”为重点,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基层化,中医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达35%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100%具备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场所和设施设备。推进“旗舰中医馆”、“中医阁”建设,至少有1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到2025年,65岁以上老年人、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均达到85%,到2025年,完成旗舰中医馆建设3家以上,中医阁30家以上,中医角全覆盖。(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四)全面加快中医药人才培育步伐 10.壮大中医药基层人才队伍。建立一批具有本地特色、辐射带动和示范作用的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对市级以上名中医(药)师建立工作室的按5万元/年,连续三年给予补助,挖掘、整理、推广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技术方法。加大对中医药类人才的招引力度,进一步扩大基层中医师定向培养规模,重点培养乡土型、本土化的中医全科人才,2023年开展中医相关专业定向培养11人,并逐年提高。开展基层名中医和中医馆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推动实施中医师带徒制度和模块化培训新模式,在县内接收带徒的中医师,每培育1名学徒并通过传统医学师承,取得执业(助理)医师的,给予1万元/人奖励。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人员的“西学中”培训,组织乡村医生定期参加中医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及适宜技术等培训,达到全覆盖。对通过师承、确有专长、“西学中”后参加取得执业(助理)中医师资格的,给予5000元/人奖励。(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 11.精准化管理中医药人才。加强中医药管理团队建设,提升医疗机构中医类别医师配置水平。根据各级中医医疗机构人口缺口情况,精准落实中医医师招聘,结合中医医疗机构实际情况,鼓励增设中医技师岗位,探索通过考核招聘具有执业资格的民间中医师,吸纳中医(专长)医师到公立医疗机构执业。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所有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到2025年,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7人,县中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6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达到25%以上。(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编办、县人力社保局) 12.高水平建设人才梯队。围绕“引+选+育”,打造中医药高层次人才雁阵梯队。聚焦中医药学术技术带头人、中青年技术骨干和名医传承人,选拔中医药领域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联动知名院校、长三角高水平中医医院,建立中医药人才协同培养机制。实施西医学习中医专项,支持高水平西医开展中医药研修学习,培育高水平、高层次的中西医结合人才。加快构筑高层次人才培养平台,打造出一批具有深厚中医药理论基础和学术经验、较高的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掌握现代科学研究方法的中医药高层次复合人才队伍,推进高水平中医重点学科建设。到2025年,培育新增中医药重点学科省级以上1个、市级以上5个,培育新增中医药领域省级以上中医药人才1名、市级2名。(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委编办、县人力社保局、县科技局) (五)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 13.促进中药产业健康发展。推行地方中药材规模化种植,优化中药材种植结构,培大育强“壹草堂”“丰义本草园”等中草药种植企业,全县中草药种植面积达2000亩以上。同时鼓励市场主体投资中药材产业,引导技术条件好的基地申报浙江省中药材产业技术团队项目,争取省级补助,推动企业做大做强。推进“中药+康养+旅游”多功能融合,充分发挥省旅游养生示范基地作用,积极推动度假养生、食疗养生等多种形式的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养生保健机构,培育一批技术成熟、服务规范、信誉良好的中医养生保健集团或连锁机构。加强中药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销售使用假冒伪劣中药以及非法添加化学品等违法行为。(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 (六)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承 14.加快中医药文化普及推广。实施中医流派传承创新工程,加强中医药数据挖掘、传承创新、传统文献研究等,收集筛选民间中医药验方、秘方和技法,加强名老中医学术思想和传承的研究,创建富有地方特色的中医传承品牌。加大“丰山脱力草”“绿云散”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传统医药类项目的保护和传承。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等,发挥专职校医向中小学生传播中医药文化的作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继续用好省编《中医药与健康》教材。持续开展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提升县域内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鼓励全县中医药文化医疗资源与休闲旅游有机结合,发展中医药文化旅游经济,全力打造成集观光旅游、休闲养生、生态产业等项目于一体的中医药旅游休闲平台。(责任部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 四、实施步骤 (一)试点启动阶段(2023年9月底前)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安排部署任务,分解工作责任,启动先行区建设。 (二)整体推进阶段(2023年10月—2024年12月) 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中医药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初步形成促进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发展工作机制。2024年底邀请国家、省中医药管理局对先行区建设工作进行阶段性评估。 (三)评估总结阶段(2025年1月—2025年12月) 县卫生健康局开展全面评估,进行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形成成熟可复制可推广的中医药发展改革先行机制。2025年下半年,全面总结先行区的成功做法和主要经验,形成工作评估报告,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可复制推广的模式。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县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主导作用,下设创建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办公室,由县卫生健康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建立健全清单化推进机制,制定重点任务清单、突破性抓手清单、重大改革清单,明确任务责任,实行闭环管理,形成高质量建设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的目标、工作、政策和评价四大体系。 (二)健全监测督导机制。按照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建设的目标指标要求,建立先行区建设工作监测机制,追踪进度,分析成效,反映进展,强化督查督导和指导工作,完善问题反馈整改机制,建立重点任务指导、跟踪、督查、评估的工作机制,实施常态指导、专项督查、评估总结,利用定期通报、排名等多种方式,督促落实整改,加快推动改革进程。 (三)建立政策保障机制。健全中医药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中医药产业扶持力度,探索设立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中医药发展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医药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支持健康产业投资机构发展。推动中药材种植等农业保险的扩面增量,探索开发中医药治疗安全等健康商业保险产品。 (四)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向创建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办公室报告工作动态,总结成绩、推广经验,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创建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定期交流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部署各阶段工作任务,对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作出成绩的单位给予表彰;对工作进展缓慢影响全县工作的单位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附件:海盐县创建“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任务分解表 海盐县创建“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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