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221M/2023-76352 | 成文日期: | 2023-10-30 |
文件编号: | 盐水〔2023〕83号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海盐县水利局 | 有效性: |
关于海盐县限额以下小型工程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水利)征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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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县级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充实海盐县限额以下小型工程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水利)资源,优化专家结构,更好地保障我县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顺利开展,根据《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择优征聘海盐县限额以下小型工程评标专家库(以下简称“县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水利),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聘范围 水利行业相关管理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评标专家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招投标的评标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2.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五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指持有相关专业国家职业资格),精通专业业务,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的声誉。 3.熟悉建设工程招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招投标评标工作。 4.应聘人员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本人自愿以独立身份参加建设工程招投标评标工作,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评标专家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曾被国家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评标(评审)专家库予以除名、解聘或清退的; 2.曾因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受行政处罚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入严重失信名单(黑名单)。 三、相关要求 1.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海盐县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水利)评标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2寸照片一张,《申请表》和所有证件扫描于一个PDF文档。 2.由所在单位收集整理各申请人纸质资料和PDF文档,并填写《海盐县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水利)评标专家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于11月13日前报送海盐县水利局吴周勤处,逾期不受理。 四、资格审查 海盐县水利局依据《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应聘导则》相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汇总后报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附件:1. 2. 海盐县水利局 2023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