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
关于通元镇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答复函 |
||
|
||
彭杉等代表: 你们在通元镇第十七届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村干部工资发放时间问题意见建议》已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村干部是基层工作骨干,是推动乡村振兴各项事业的主力军。县、镇有关部门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村干部工作和生活,切实保障好各方面福利待遇,尽可能解决村干部在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针对你们提出的这一意见建议,镇相关部门做了深入研究和讨论,主要从以下两方面努力。 一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村干部薪酬发放的审批管理,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村干部待遇的有关规定,杜绝薪酬发放过程中出现少发、漏发、延迟等问题,切实保障好村干部工资按时发放和领取。 二是进一步优化薪酬发放安排。村干部薪酬发放涉及全体村干部,长期以来已形成相对成熟和固定的操作模式,日常发放的各项安排如作修改,需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同时也需要确保过程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好各项必要流程。发放时间的调整涉及全体村干部,须慎之又慎,相关部门将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关注发放时间问题,逐步征询意见并适时进行调整优化。 最后,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对以上答复有疑问或有新的建议,请与我们联系。 通元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4日 (联系人:王飞 联系电话:183519231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