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通元镇2022-7号地块征收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予以公告的批复

盐政函〔2022〕188号

  • 发布时间: 2023-01-09 13: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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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提请公告通元镇2022-7号地块征收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盐自然资规征〔2022〕40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同意就你局所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编号:盐征补案〔2022〕143号)予以公告,请按要求尽快落实。

特此批复。

海盐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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