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浙江创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嵌入式空气源控制系统装置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时间: 2023- 01- 12 14: 29
  •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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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1月12日-2023年01月19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污染防治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

年产10万套嵌入式空气源控制系统装置技改项目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于城镇王家浜路208号1号楼

浙江创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恒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创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5月25日,地址位于嘉兴市海盐县于城镇海成路468号。根据市场需求及企业发展方向,浙江创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再投资2376万元,租用海盐盐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厂房 7693.8 m2,购置行业内先进的高速贴片机、自动卧式插件机、电脑冷切带机、四柱液压机、全自动双头缩口机等生产设备,以电子元器件、线路板、搪瓷专用钢板等为原材料,采用贴片、插件、装壳、焊接、发泡等技术或工艺,实施年产10万套嵌入式空气源控制系统装置异地技改项目。项目完成后,可形成年产10万套嵌入式空气源控制系统装置的生产能力。


焊接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塔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5 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下料切割粉尘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砂粉尘收集后经自带的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发泡熟化间整体集气,发泡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 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15 m高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项目所在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收集后,接入雨水管网;生产废水经拟建生产废水处理装置处理、生活污水经租赁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一起纳入市政管网,最终由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 2002)一级A标准排入杭州湾。废包装袋(箱)、收集粉尘、废砂、金属边角料、发泡边角料、残次品、焊渣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含油的抹布和手套、废包装桶、污泥饼和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