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2022年一次性扩岗补助第九批名单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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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41号)、《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拓宽失业保险助企扩岗政策受益范围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52号)、《关于海盐县2022年度失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盐人社〔2022〕39号)文件精神,2022年1月1日起企业招用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以内高校毕业生、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满1个月以上,且审核时招用人员还在该企业参保的,可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根据省、市人社部门下发高校毕业生毕业及参保信息数据,经比对确认,第九批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条件的单位共有浙江青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涉及招用8名高校毕业生,补助金额1.2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2日—1月28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相关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县人力社保局反映。联系电话:0573—86033723、86033972,邮寄单位及地址:海盐县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海政路333号一号楼533室)。 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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