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人民政府武原街道办事处关于城西村经济合作社办公及辅助用房工程项目财务竣工决算的批复
武街〔2022〕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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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武原街道城西股份经济合作社: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城西村经济合作社办公及辅助用房工程项目财务竣工决算的报告》已收悉。根据《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盐县基本建设项目基本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盐政办发﹝2018﹞101号)文件精神,对你单位报送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了审核,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城西村经济合作社办公及辅助用房工程项目于2012年6月29日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盐发改投﹝2012﹞209号)《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海盐县武原街道城西村经济合作社办公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而建设的。项目总投资2350万元,建设资金由海盐县武原街道城西村经济合作社自筹解决。本项目位于武原街道城北西路北、中兴路东、市场路南、城西路西,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办公及辅助用房等配套工程。 该工程实际总投资18101780.80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3929240元,设备投资255000元,待摊投资3917540.80元。 请你单位接收此批复后,按县有关政策规定及时转结“交付使用资产”及清理应收应付款项,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特此批复。 海盐县人民政府武原街道办事处 2022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