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登记征询异议公告(2022-58)


  • 发布时间: 2022- 09- 29 16: 29
  • 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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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现将下列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登记申请审核情况进行公告征询异议,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于城自然资源所提交异议的书面材料,据以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即准予办理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登记。  

联系地址:于城自然资源所  联系电话:86455713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告日期:2022年9月29日

序号申请人房屋坐落房屋用途实际占地面积实际建筑面积批准占地面积批准建筑面积拟登记 占地面积拟登记 建筑面积
1蔡元良(户)于城镇三联村金桥花苑农村宅基地住宅96.70 345.76 90.00 270.00 90.00 270.00 
2沈水明(户)于城镇三联村金桥花苑农村宅基地住宅93.71 342.35 90.00 270.00 90.00 270.00 
3肖晨婷(户)于城镇三联村金桥花苑农村宅基地住宅96.70 345.81 90.00 270.00 90.00 270.00 
4周吉宇(户)于城镇三联村金桥花苑农村宅基地住宅96.70 345.74 90.00 270.00 90.00 270.00 



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