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山核电重件码头改造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 发布时间: 2022- 09- 29 15: 44
  • 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 浏览次数:
  • 打印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对秦山核电重件码头改造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进行公示。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申请人

海域使用报告名称

海域使用论证编制单位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秦山核电重件码头改造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2年9月29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西路178号。联系电话0573-86116882,邮编:314300。

附件:秦山核电重件码头改造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29日



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