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2日-2022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讯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嘉兴嘉洲瑞鹏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北路166-1号(嘉洲海岸)S1-08,S2-08 | 嘉兴嘉洲瑞鹏宠物医院有限公司 | 嘉兴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 嘉兴嘉洲瑞鹏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选址于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北路166-1号(嘉洲海岸)S1-08,S2-08,项目租用嘉州海岸小区沿街门商铺,项目主要购置迈瑞彩超、麻醉机器、手术台等设备,提供动物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和绝育手术等服务,项目建成后形成年接诊宠物约2000例的运行能力。 | 医疗废水、美容废水、药浴废水、衣物洗涤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沉淀+消毒)处理后排入化粪池,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再经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杭州湾。 废水处理设施密闭化,开窗通风、空调循环换气。 加强动物管理;合理布局,高速离心机 洗牙机/牙科工作台、空调外机等设备采用减震降噪措施(采用隔声罩、减震垫、柔性连接材料),设备维护,选用低噪声设备。 各类固废分类收集、暂存及处置;药品包装袋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重新利用;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动物尸体委托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作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动物粪便、美容废物有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设置符合规范的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落实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 无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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