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2日-2022年9月29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年产2万套高铁轨道配件建设项目 | 嘉兴市海盐县望海街道盐东村(精准紧固件4幢104室) | 嘉兴通博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嘉兴通博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0月,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望海街道盐东村(精准紧固件4幢104室)。根据市场需求及企业发展方向,嘉兴通博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800万元,租用海盐精准紧固件有限公司1800 m2厂房,购置数控机床、氮化炉、氧化炉、数控抛丸机、抛光机等国产设备,实施年产2万套高铁轨道配件建设项目。项目主要以钢材为主要材料,采用数控加工、氮化、氧化、抛丸、抛光等技术或工艺,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万套高铁轨道配件的生产能力,产品具有强度高、耐用等特点,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3500万元,利税100万元。 | 拟建厂区内做好排水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产废水经拟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经租赁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抛丸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集中通过一根不低于15 m排气筒(DA001)排放;氮化盐氮化、液氨氮化过程中产生的氨气和少量氰化氢收集后经水喷淋塔吸收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5 m排气筒(DA002)排放。机械设备噪声经过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无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