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首批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示范点的通知

盐医保〔2022〕29号

  • 发布时间: 2022- 09- 19 16: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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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长护险经办管理中心,各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浙里康养”“浙里健康”纵深发展,加快完善我县养老服务体系,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海盐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示范点建设的通知》(盐医保〔2022〕19号)要求,经自主申报、组织遴选、综合评审等程序,确定了海盐县康复护理院、海盐县邦尔医院为我县首批县级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示范点。

各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示范点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要求,紧紧围绕“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目标定位,进一步提升长期护理服务能力,积极打造长期护理服务海盐品牌,为失能群众提供功能齐全、设施规范的舒适环境,让长期失能人员获得的护理服务规范、标准、优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海盐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31日


信息来源: 县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