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0025561412/2022-70924 成文日期: 2022-07-22
文件编号: 盐政发〔2022〕22号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盐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盐政发〔2022〕22号

  • 发布时间: 2022-08-04 14: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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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盐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盐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全方位推进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和《嘉兴市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实施计划(2021-2025年)》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体育“共富”价值理念,坚持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大格局,以深化改革激发新发展活力,以系统理念和数字化为引领,加快完善覆盖城乡、便民惠民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体育健身需求,为海盐高水平建设“一带三城”,全面谱写新时代共同富裕示范样板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到2025年,力争全县“社区运动家”覆盖率达到 90%,创建省体育现代化县,城乡一体化“10分钟健身圈”基本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9平方米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3.5%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3人,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突破95%,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达到6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增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

1.实施“社区运动家”工程。以“社区运动家”复制推广为推进模式,完善智慧体育供给和服务模式,提升全民健身资源合理调配、设施优化管理、数据共享利用的创新服务能力。强化“社区运动家”落地应用,与基层文体活动中心、农村文化礼堂、社区文化家园、养老服务中心、未来社区、健身绿道、公园、学校体育设施等公共服务资源叠加共享。完善“建、管、运、育”机制,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重心下沉,助推“党建-服务-治理”体系不断深入,构筑“家、校、社、群”协同联动、“体医康养”一体化“大场景”。

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委宣传部(县网信办)、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残联、县城投集团、各镇(街道)。

2.优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布局。科学规划建设城市居住区三级生活圈及农村健身场地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落实好新建居住区和社区配套建设群众健身相关设施。盘活利用公共空间,倡导复合利用土地。支持健身场地设施有机嵌入公园、绿道、美丽乡村、南北湖景区等公共空间,提升优化户外运动生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美丽城镇和未来社区建设,优先配建体育标识性文化设施和体育健身设施。支持中小学对校园体育场地设施与教学区进行物理隔离、社会通道改造,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社会开放;新建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应在规划设计时,创造向社会开放的条件。支持公共体育场馆专业化、社会化运营。

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投集团、县旅投集团、各镇(街道)。

3.加快全民健身设施增量提质。实施全民健身体育场地“普惠工程”。按照常住人口数量配置公共服务资源,填补健身设施建设短板。新建海盐县全民健身中心、海盐县竞技体育馆、体育公园(体育设施进公园)、农村全民健身广场、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百姓健身房等40个以上。深化开展公共体育场馆服务大提升行动,落实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推进“环浙步道系统”海盐段建设,城市健身(登山)步道达到每万人2.2公里以上,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

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城投集团、县旅投集团、各镇(街道)。

(二)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1.加强全民健身“双员”队伍建设。筹备成立海盐县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探索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基层体育委员“双员”公益岗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星火工程”,打造百名社会体育指导员骨干队伍。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使用、管理、服务工作体系,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平台履职的评价激励机制,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率。

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各镇(街道)。

2.推动常态化国民体质监测。健全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体质监测网络,开展体质监测常态化服务。建立个人运动健康电子档案,强化国民体质监测结果应用,开展运动促进健康“体医融合”服务。推广实施省3-69 周岁公民体质评价等级标准,提高《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的覆盖率、达标率和优良率。

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各镇(街道)。

3.创新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供给模式。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嵌入村(社区),开展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科学健身指导,培育“运动家”志愿服务品牌。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纽带,引导社会组织和培训机构积极参与科学健身指导。深化全民健身公益培训进机关、进社区、进镇村、进学校、进企业,扩大科学健身服务覆盖面。

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团县委、各镇(街道)。

(三)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

1.积极培育海盐全民健身活动品牌。充分发挥杭州湾融创文旅城、南北湖4A级景区的区位优势,打造南北湖马拉松、浙江自行车联赛南北湖山地车湿地挑战赛、环浙步道登顶11峰(嘉兴最高峰高阳山)等具有区域特征的品牌赛事。办好省第二届智力运动会,开展“全民健身日·我的运动家”、“一人一技”万人体育公益培训等主题赛事活动。支持“一镇(街道)一品”“一村(社区)一品”及“一协会一品牌”创建。

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旅投集团、各镇(街道)。

2.丰富群众身边的体育赛事。健全体育赛事活动多元化投入机制和多样化运营模式,构建多项目覆盖、多层级联动、线上线下结合的“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赛事体系。统筹办好县第十二届运动会、农村文化礼堂运动会等。支持体育社会组织赛事服务下沉,以社区、企业、小区为基本单元,促进全民健身生活化。

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委宣传部(县网信办)、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妇联、县残联、各镇(街道)。

3.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实施幼儿体育、青少年体育、老年人体育三大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儿童青少年、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群体的体育活动。倡导工间健身操,发展绿道健身休闲活动。

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直机关工委、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团县委、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残联、各镇(街道)。

(四)构建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新格局

1.加强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建设。实施体育社会组织“培根工程”,构建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体育社群的组织网络体系。到2025年,实现县“1+25”组织模式(1 个体育总会和25个以上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体育社会组织),全县登记注册和备案的体育社会组织达到90个。

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民政局、各镇(街道)。

2.培育市民身边的体育健身组织。鼓励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组织发展。支持各类健身团队在“社区运动家”平台创建运营体育社群,方便市民按意愿兴趣加入身边的体育健身组织,获取赛事活动信息、接受科学健身指导。到2025年,全县体育社群达1000个以上。

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各镇(街道))。

3.提升体育社会组织治理水平。强化党建统领,推进各级体育总会和体育社团实体化改革。建立体育社团活力指数测评制度,实施业余运动等级评定,增强体育社会组织创新活力。获得社会组织等级评估4A 级及以上体育社会团体不少于3家,3A 级以上体育社会团体覆盖率达到65%。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体育社会团体依法依规独立运行。

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民政局、各镇(街道)。

(五)统筹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1.深化体教融合。实施青少年体育“春苗工程”,完善青少年健康促进发展格局。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帮助青少年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建立分学段、跨区域的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体系。强化体育评价机制,建立学生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作为学校教育教学考核重要内容。积极推进体育考试改革,完善测试标准,逐步提高分值。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深化体卫融合。支持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国民体质监测与健身指导服务站等体卫融合实体。将国民体质测试纳入健康体检范围,加强运动处方师等体卫融合人才培养,建立面向不同人群的体质健康监测、运动处方、健身指导、慢病预防、运动康复治疗等新服务模式。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开展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突出问题的体育干预。

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残联、各镇(街道)。

3.深化体旅融合。鼓励引导全县旅游景区、度假区、景区村庄等,普及推广航空、水上、自行车等户外运动项目。培育体育赛事旅游集聚区、体育农业休闲区,打造长三角一体化、海盐地域风情的体育旅游线路,推行吃、购、游、体、学、娱为一体的产业融合模式。大力宣传推广体育赛事,促进赛事与旅游互动发展。

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统计局、县旅投集团、各镇(街道)。

(六)厚植全民健身文化底蕴

1.传承弘扬体育传统文化。加强民间、民俗、民族体育的保护、推广和创新。加大普及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八段锦等传统运动,做好体育文物藏品征集和收藏管理保护。

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镇(街道)。

2.积极培育全民健身时尚文化。鼓励体育影视、音乐、摄影、美术、动漫等作品创作展示。积极开展“我是运动家”“运动达人”等群众体育明星评选活动。参与长三角区域城市体育部门、体育社团、俱乐部间的开放合作与交流。培育体育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文化。

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民政局、县文联、各镇(街道)。

3.全力营造全民健身浓厚氛围。加强体媒融合,拓宽宣传渠道,推广科学健身知识,讲好全民健身故事,树立全民健身榜样。培植“运动促进健康”“运动是良医”的新理念,推行运动积分和体育消费券等制度,倡导每个市民喜爱一项运动,形成全民健身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网信办)、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传媒中心、各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大格局,并将重点工作纳入政府民生实事加以推进和考核。

(二)加强政策保障。保障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投入机制,提高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全民健身比例。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

(三)加强依法治理。依法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公民的体育健身权利。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制,明确事权划分以及工作责任。落实体育场馆、健身设施的安全监管责任。建立赛事活动分级管控体系,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压实赛事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及属地的安全责任。

(四)加强绩效评估。充分发挥县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领导小组作用,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核心指标体系,开展实施情况年度评估。到2025年,进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执行情况全面评估,评估结果与体育现代化县等创建相关联,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