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125C/2022-70868 | 成文日期: | 2022-07-29 |
文件编号: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 | |
发布机构: | 海盐县科学技术局 | 有效性: |
海盐县科学技术局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8号建议的答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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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勤伟代表: 你在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奖励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你对我县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对于你所提到的建议,我们认为非常重要和及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海盐县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2021年,全县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72家、累计已达319家,每千家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数列全市前列,2022年已排摸高新技术企业新申报对象120余家,并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择优推荐。同时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对首次认定给予奖励,出台《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盐委发〔2020〕9号),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励,同时根据周边县(市、区)奖励政策及全县高新技术企业引育情况,适时提高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奖励。二是鼓励非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支出80万元及以上,且增幅达到15%以上的,按研发费用支出金额不高于10%的比例给予奖励,每家企业不超过20万元。2021年,143家企业获得共计1372.06万元的财政补助。 二、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机制。一是强化指导服务,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动态更新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实施重点企业“一对一”培育帮扶,提升服务指导能力,不断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二是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支持政策,全面推进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建设,2023年前实现主平台市级以上科创平台全覆盖,2025年实现全域覆盖,打造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摇篮。 三、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力度。一是对县外高新技术企业在我县设立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生产同类高新技术产品的独立法人企业,自注册落地年度起三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同等优惠待遇。二是多部门协同,把好项目招引关,在亿元以上产业项目招引、外资项目招引方面提高高(新)技术项目比例,切实落实招商选资要求,招引高质量项目。 四、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金融支持。强化科技金融工作,出台《海盐县科技金融支持企业实施办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县科技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缓解部分企业融资难问题,2021年全县累计发放科技贷款2.2亿元,惠及企业80家,科技金融合作机构由2家增至5家。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我县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你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指导和支持。 海盐县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14日 (联系人:吴运惇,联系电话:0573-860267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