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125C/2022-70867 | 成文日期: | 2022-07-29 |
文件编号: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 | |
发布机构: | 海盐县科学技术局 | 有效性: |
海盐县科学技术局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答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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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菊新代表: 你在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用好科创风险补偿基金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你对我县中小微创新型企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对于你所提到的问题和建议,我们认为非常重要和及时,经与县财政局(金融办)、人行海盐支行商议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扶持海盐县中小微创新型企业发展,做好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切实破解科技型企业成长中的金融服务需求难题,2013年与2017年,海盐县科技局分别与海盐县农商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海盐支行签订了《科技金融业务合作协议》,合作开展科技金融工作,推出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贷款、专利权质押贷款、科技人员创业专项贷款、科技型企业科技创新专项贷款、企业科研机构建设专项贷款、企业科技创新项目(计划)配套资金专项贷款等六大科技金融产品。2021年出台了《海盐县科技金融支持企业实施办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县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当年度发放科技信用贷款达2.2亿元。 二、具体措施 1.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县科技局、县财政局(金融办)、人行海盐支行、县银保监组组成的海盐县科技金融机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小组,加强对风险补偿基金的管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召集管理小组研究决定科技金融机构的准入与退出、风险补偿报批等重大事项,同时财政对2000万元风险补偿基金实行竞争性存款,突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2.扩大科技金融合作面。下发《关于征集海盐县科技金融合作机构的通知》,面向全县金融机构广泛征集科技金融合作机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小组根据金融机构合作意愿及提交的科技金融工作实施方案,研究确定第一批5家金融机构作为海盐县科技金融合作机构。同时建立管理考评机制,定期对科技金融机构支持科技企业的科技贷款投入及增长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与科技金融机构资格保留与否挂钩,年终考核合格且排名前列的,在海盐县金融支持经济发展考评中予以适当加分。定期征集新合作机构,实现动态更新,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开展科技金融服务的积极性。 3.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动态更新完善科技型企业培育库,实施重点企业“一对一”培育帮扶,提升服务指导能力,不断推动科技企业培育工作。2021年,全县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72家、累计已达319家,新认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139家,累计已达681家,每千家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数均列全市前列,促进了全县科技企业入库量的增加,目前入库企业达515家,将有效推动全县科技贷款余额的增长。 4.积极探索科技金融新产品。通过完善科技金融考评机制等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各类科技金融新产品,拓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充分发挥政策性担保基金作用,加大对科技型企业担保支持,支持比例不低于30%。实施科技保险补贴,对参加科技保险的企业每年按险种最高给予50%的保费补贴,每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额度10万元。同时根据科技信用贷款增长情况,适时提高风险补偿基金总量。 5.设立产业基金推动产业发展。出台《海盐县产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重点支持核电关联、新型显示等产业链企业创新创业。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我县中小微创新型企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你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指导和支持。 海盐县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14日 (联系人:吴运惇,联系电话:0573-860267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