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度海盐县优质晚稻“五优联动”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盐五优办〔2022〕1号

  • 发布时间: 2022-07-21 15: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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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粮食收储公司:

为了扎实做好我县优质晚稻“五优联动”试点工作,经研究,特制定《2022年度海盐县优质晚稻“五优联动”试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海盐县优质晚稻“五优联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海盐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代章)

2022年7月12日


2022年度海盐县优质晚稻“五优联动”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县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加快实施优粮优产、优粮优购、优粮优储、优粮优加、优粮优销的“五优联动”工程,根据《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深入推进我省粮食产业“五优联动”的指导意见》(浙粮〔2021〕23号)、《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22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盐政办发〔2022〕22号)和《海盐县粮食订单实施方案》(盐粮〔2022〕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特制订《2022年度海盐县优质晚稻“五优联动”试点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延伸粮食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的要求,把增加绿色优质粮食产品供给放在突出位置,满足消费者对优质粮食产品的需求,着力提品质、创品牌、促升级、增效益,在更高水平上保障我县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加工企业为核心,引入竞争机制,用足用好储备粮政策(订单计划、政府补贴、收购资金、粮食仓容等),引导支持加工企业、种粮大户积极参与“五优联动”试点工作。逐步打造我县优质粮食产业链,培育海盐优质稻米品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绿色、优质、特色粮食产品供给,满足城乡居民高质量的生活需求。

三、实施主体

(一)生产主体。海盐县境内晚稻种植200亩及以上或“稻-虾”综合种养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负责试点品种的生产、低温烘干及保质保量完成订单交售等工作,做好优粮优产,并配合做好优粮优购。

(二)收储主体。海盐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县收储公司”),具体负责落实优质晚稻订单的签订,并组织收购、结算和储存,做好优粮优购和优粮优储。

(三)购销主体。由省储备粮公司和县收储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的加工企业作为购销主体,负责中标优质晚稻的包干销售、加工,协助收储主体做好品种鉴定及品质把关,同时积极打造“浙江大米”、“海盐大米”品牌,开展好优粮优加和优粮优销。

四、品种和数量

(一)订单品种

1.省级试点。2022年生产的“嘉67”优质晚粳稻。

2.县级试点。2022年“稻-虾综合种养”生产的“浙禾香2号”或“嘉67”优质晚粳稻。

(二)订单数量

1.省级试点。省级储备晚稻订单15000吨作为我县优质晚稻“五优联动”省级试点(具体数量以省下达数为准),订单面积约3.8万亩。

2.县级试点。从2022年度县级储备订单中划出4000吨作为我县优质晚稻“五优联动”县级试点,订单面积约1万亩。

五、招标方式

(一)省级试点。按照省储备粮公司确定的招标方式最后确定优质晚稻的优质加价。

(二)县级试点

1.优质加价。县收储公司以具体仓库和对应数量为标的物,以2022年度浙江省晚粳谷最低收购价(成本价)为基准价,进行优质加价的竞价招标,优质加价设定起始价不低于60元/吨,加价最高者为中标企业。

2.履约保证。中标企业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向县收储公司支付15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县收储公司办理退保手续。

(三)企业范围。浙江省范围内的大米加工企业。

(四)2022年8月底前完成招标。

六、结算标准

(一)购销主体。中标企业在晚稻收购前(初定2022年10月31日)将标的物的优质加价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收储公司;优质晚稻出库时带款提货(省级试点凭省储备粮公司出库单),结算价格为2022年度浙江省晚粳谷最低收购价(成本价)。

(二)生产主体。享受现行省、县级储备粮晚稻订单奖励政策(价外补贴),订单收购价格在当年最低收购价的基础上加上优质加价,优质加价由中标加工企业承担。

七、具体落实

(一)生产主体资格认定

1.本县境内晚稻种植面积200亩及以上或“稻-虾综合种养”50亩以上,土地流转费用没有拖欠,田间生产管理规范,诚信较好的种粮大户。

2.具有一定的农业配套设备设施、生产种植过程中主动接受农业 (粮食)部门和中标加工企业的业务指导、监督,历年粮食订单交售信用良好。

3.种植“嘉67”、“浙禾香2号”晚粳稻品种,并愿意连片种植50亩及以上。种子购买以勿忘农种业正式发票为准。

(二)订单落实。收储公司在8月底前制订优质晚稻“五优联动”试点订单工作方案,9月底前完成《省、县级优质晚稻订单收购合同》的签订,同时签订《优质晚稻试点种植承诺书》。

八、订单收购

(一)收购时间。2022年11月-2022年12月底,如遇特殊情况适当延长。

(二)收购资金。优质晚稻收购成本价向农发行海盐支付贷款,订单奖励(价外补贴)由县财政局统一支付,优质加价由购销主体支付。

(三)质量检验。优质晚稻订单收购质量检验主要由收储公司负责,中标加工企业进行现场监管;品种鉴定、品质把关主要由中标加工企业负责;质量指标、储存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的满仓鉴定由收储公司委托有资格的质检机构鉴定。

(四)收购政策。严格执行粮食收购政策,粮食等级、水、杂等升扣价部分,相应资金由加工企业负责。

(五)粮食入库。优质晚稻实行单收单储,收储公司应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开展低温、绿色科学储粮技术应用。

九、出库安排

(一)省级试点。以省储备粮公司和加工企业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县级试点。出库时间由购销主体根据市场情况和企业实际自行决定,原则上为2023年5月至2023年9月,每个标的提货起止时间不超过2个月,期间免收储存费,具体由加工企业提前上报用粮计划。

十、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 “五优联动”试点工作的管理,根据“海盐县优质晚稻‘五优联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工作职责,指导全县“五优联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开展“五优联动”试点工作方案的制定、优质晚稻订单种植大户资格审定、面积核实、订单落实、晚稻种植生产指导、晚稻单收单储工作的实施等。

(二)技术保障

1.统一生产技术。纳入优质晚稻订单的晚稻种子供应、种植、生产管理等,由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责任科室(站办)统一提供优质晚稻生产和植保技术指导,确保优粮优产。

2.统一档案记录。各优质晚稻订单种植大户应全面记录优质晚稻购种、育种、播种、生长、收割、烘干等田间生产和产后收获的流水过程,确保源头追溯。

3.统一烘干标准。统一优质晚稻潮粮烘干技术要求和技术指导,烘干机热风温度控制在50℃以内,干粮水分控制在14.5%-15.0%之间,确保收获后粮质稳定。

4.统一收储细则。优质晚稻统一由收储公司按相关政策、质量标准、仓储规范组织收购和储存,确保优粮优购和优粮优储。

5.统一加工销售。购销主体要提升加工工艺,改善营销模式,着力打造“海盐大米”优质品牌,确保优粮优加和优粮优销。

(三)诚信保障

种粮大户要信守承诺,如果未能按《县级优质晚稻订单收购合同》和《优质晚稻试点种植承诺书》相关条款要求实施试点,或提供虚假材料、交售劣质粮食充当优质稻的,将记录诚信档案,并取消当年及今后粮食订单资格。


信息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